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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2-01 10:07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2015年选派计划)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宣传和选拔推荐工作,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报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邀请函。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5 1 5 —— 1 15

二、 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 2015 3 20 —— 4 5 。其中,联合培 博士生项目需进行校内评审,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校内评审意见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内容。

三、 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范围为:面向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文化部综合机构和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时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5 3 20 —— 4 5

四、 201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5 4 6 —— 4 20 ,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地方或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五、各项目选派办法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内容为准,网址:http://www.csc.edu.cn/。请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要求认真审核、整理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省教育厅将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六、申报人需要报送的材料:部门推荐函(部门负责人签名及部门公章)、申请出国留学人员信息表(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称、留学项目、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现有外语水平)、申请材料。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请按项目规定执行。上述材料,请申报人员自行留存一份。

七、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的相关材料请于20151 10日前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相关材料请于 2015 3 30 日前 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相关材料请于 2015 4 15 日前 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c@snut.edu.cn

联系人:张璞                     联系电话:264261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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